山东莱芜设立标准化专项资金奖励 总额800万元

山东莱芜设立标准化专项资金奖励 总额800万元

时间:2014年10月11日

  10月9日,记者从山东莱芜市质监局获悉,为实施“标准经济引领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标准体系,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参与各类技术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加快推进经济转调发展,从10月1日起,市政府设立“标准经济引领提升”工程奖励专项资金,总额达800万元,最高可奖励100万元,由市财政主管部门在财政预算中安排。

  对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制订的实行重奖。我市规定,凡主持制订国际标准的、承担国际标准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或者新获中国质量奖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主持制订国家标准或修订国家标准的、新承担国家标准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国际标准分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责任编辑: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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