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项目计划的函

关于征集2016年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项目计划的函

时间:2015年11月13日

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09〕143号)和《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为满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我局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云南省标准化研究及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项目研究及建设重点

根据云南省规划部署的阶段性工作要求,2016年云南省实施标准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以下方向的项目提供支持:

——支撑培育发展大生物产业、大能源产业、大制造产业、大旅游产业、大服务产业“五大产业”布局、园区经济、民营经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创新社会管理、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的研究及建设;

——纳入我省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中的标准体系研究或建设计划;

——云南省标准化工作中确定的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项目和重要标准制定方向;

——覆盖全省重点产业节能环保方向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

——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研究项目;

——对全省标准化工作提供支撑的各行业标准化基础研究及建设项目;

——省委、省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确定的其他领域内的标准化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包括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对全省标准化工作提供支撑的标准化基础研究及建设项目,资助方式为过程资助。申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对我省产业发展能起到基础支撑作用,有明确推广应用前景。

(二)申报单位有比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和条件,能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三)申报单位应为符合《办法》规定的大型企业集团或龙头企业、检测单位或科研机构,也可由几家单位联合申报。

(四)申报单位拥有必要的成果应用的基础和条件,或者有明确的成果转化计划与措施。

(五)申报单位有对项目顺利实施的必要保障措施。申报单位有条件设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人负责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省级财政对项目资助专项资金仅为项目启动开展的引导性资金,申报单位应能建立稳定的项目实施经费投入和筹措机制。

(六)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如经查实,已领取资助资金应全额缴回,今后不予受理该单位标准化项目申请。

三、申报材料

(一)《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研究类项目);

(二)注册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验明原件);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15年1110日至2015年12月31日。超过此时限的申报项目,可作为下一年度征集计划备选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通过“云南省标准化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bzhxzgl.ynbz.net:8888/bzhxzgl/)注册帐号,然后进行网上申报,通过网上审核后,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份)报至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以下简称“省质监局”)。

2.申报工作结束后,省质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确定资助的项目,提出资助计划,报省财政厅备案,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涉密项目除外)。

3.省财政厅按照财政资金支持管理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联 系 人:黄国强 电话:0871—63215569

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1310房间

邮政编码:650041


    附件:关于征集2016年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项目计划的函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研究类项目).doc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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