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6项国家标准将实施

1月1日起6项国家标准将实施

时间:2024年01月01日

2024年1月1日,《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要求》《服装用皮革》《农村低压安全用电通用要求》《城市综合管廊标识设置规范》等国家标准将开始实施,为保障百姓的生活安全和提升皮革服装的品质提供支撑。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GB 31241—2022)


标准规定了测试的技术方法、技术指标,确定了电安全、环境安全、保护电路安全要求、测试方法及相应的参数,保障了消费者使用电子产品安全。


《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


标准全面落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部署,规定了防止电动自行车电气着火、触电等方面的安全要求,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了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要求》(GB 17762—2022)


标准规定了耐热玻璃器具的产品分类,提出了内表面耐水性、玻璃颗粒在98℃和121℃的耐水性、耐酸性能、耐碱性能等技术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


《服装用皮革》(GB/T 42167—2022)


结合我国产品的实际情况,标准规定了服装用皮革的性能要求,对提升我国皮革服装产品档次、保证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低压安全用电通用要求》(GB/T 43055—2023)


标准为农村低压用电安全提供技术支撑,有助于减少农村低压用电电气事故,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进一步推动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有重要意义。


《城市综合管廊标识设置规范》(GB/T 43239-2023)


标准规定了城市综合管廊标识的设置、制作、安装、验收及维护要求,为规范城市综合管廊标识系统提供了技术依据,有助于提高城市综合管廊维护效率,确保城市综合管廊安全运行。


(责任编辑: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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